“最多跑一次”居民个人业务受理范围
发布时间:2017-8-10 11:24:32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即时办理业务
(一)用水户开户
(二)过户
(三)水表报停(暂停)
(四)销户
(五)用水人口核定
(六)用户基本信息变更
(七)合表价格申请
(八)普通发票换票
(九)水费清单打印

 (十)水务复接

 

第二部分:预受理业务
(一)个人用户(生活用水)
(二)一户一表
(三)用水性质变更


第一部分  即时办理业务
(一) 开户业务
开户指新建小区以房产公司户名批量立户的居民用户,申请实名制用水开通,并建立供用水关系的业务。
1、办理所需提供资料:
(1)、户主身份证明
(2)、开发商、物业公司、产权单位提供的开水联系单或房屋产权证明
(3)、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
注:如需水费代扣,可凭用水户号及与用水人同名的帐户到相关银行办理一户通银行扣缴费业务。
2、办理环节
携带上述所需材料,至就近水务营业厅填写《用户开户登记表》,材料核实通过后,即时办理,并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通水。

(二)过户业务
过户是指用户因买卖、兼并等原因,需要将水表使用权转让给其他用户的行为。
1、提供资料:
(1)新、老户主的身份证明(如老户主的身份证复印件确实无法提供的,需由新户主作书面情况说明)
(2)房屋产权证明
(3)原户主有银行水费代扣的,需先到银行办理水费委托撤销手续,并在办理水表过户手续时提供银行水费委托撤销证明
(4)提供用水户号并交清水费
(5)如委托中介办理(包括签订供用水合同),需提供委托书(内容须含有新、老户主签名和双方联系电话,以及中介公司盖章,经办人提供身份证和电话)
注:
(1)如需水费代扣,可凭用水户号及与用水人同名的帐户到相关银行办理一户通银行扣缴费业务。
(2)过户后用水性质发生改变的将按新的用水性质执行收费,并需另填《用户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变更用水性质。
2、办理环节
携带上述所需材料,双方或产权方至就近水务营业厅填写《用户过户登记表》并结清水费,材料核实通过后,即时办理


(三)水表报停(暂停)业务
报停是指用户因停产、破产、自身特殊原因,需要暂时停止供水的行为。办量报停业务,水费缴清情况下方可办理,且报停业务时限必须在三个月以上。报停用户要求重新通水时需缴纳通水人工费用。报停用水超过报停截止期6个月后我公司将自动销户,今后用户重新用水需办理新装水表业务。
1、提供资料:
(1)户主身份证明
(2)房屋产权证明
(3)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
2、办理环节
携带上述所需材料,至就近水务营业厅填写《用户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并结清水费,材料核实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水务人员现场采取停水措施,实施最后一次抄见,电话通知用户结清表上剩余水量。


(四)销户业务
销户是指用户因拆迁、破产等原因,需要拆除计量水表,永久停止供水的行为。办理销户的,水费缴清情况下方可办理。销户的用户重新用水需办理新装水表业务。
1、提供资料:
(1)户主身份证明
(2)书面申请
(3)房屋产权证明
(4)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
2、办理环节
携带上述所需材料,至就近水务营业厅填写《用户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并结清水费,材料核实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水务人员现场采取停水措施,实施最后一次抄见,通知用户结清表上剩余水量。


(五)用水人口核定
用水人口核定是指居民用水户用水地址对应的户籍人口在3人以上的用户办理增加基本阶梯水量的行为。每3年为一个周期,第4年1月需重新办理相关复核手续。未进行用水人口申报核定或到期未复核 的,每户家庭默认为3人

1、提供资料:
(1)与用水地址一致的户口本
(2)军属家庭用户,同住军人户籍未列入户口本,凭《军官证》、《结婚证》
(3)新生儿未及时报入户口的,凭《出生证》办理
2、办理环节
携带上述所需材料,至就近水务营业厅填写《户用水人口核实申请表》,材料核实通过后,即时办理,次月生效。


(六)用户基本信息变更
用户基本信息变更是指用户房屋产权不发生变更,仅变更户名、联系方式、联系人、通讯地址等行为。
1、提供资料:
(1)户主身份证明(更名需双方身份证明)
(2)房屋产权证明
(3)提供用水户号并交清水费
(4)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
2、办理环节
携带上述所需材料,至就近水务营业厅填写《用户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并结清水费,材料核实通过后,即时办理。

(七)合表价格申请业务
“合表”价格是指“城郊农村撤村建居或农村自建房”用于出租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办理“合表”水价的行为。
1、 提供资料:
(1)与用水地址一致的户口本
(2)户主身份证明
(3)社区(村委会)的证明(注明人数、姓名、与
户主关系)或公安部门核发凭证(流动人口登记表、出租凭证)
(4)水费通知单
(5)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
2、办理环节
携带上述所需材料,至就近水务营业厅填写《用户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材料核实通过后,即时办理,次月生效。


(八)普通发票换票
普通发票换票是指居民用户在水费缴纳后,向我司索取的普通发票的行为。该发票为机打普通发票,非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1、提供资料:
缴费凭证
    2、 办理环节:用户凭缴费凭证到我司就近营业窗口,营业厅工作人员核对资料无误后。即时打印水费普通发票给用户。

(九)水费清单打印
水费清单打印是指客户需要水务集团提供水表用水清单的行为。
1、 提供资料:
(1) 户主身份证明
(2)水费发票(或水费通知单或告知户号)
2、 办理环节:用户凭缴费凭证到我司就近营业窗口,营业厅工作人员核对资料无误后,根据用户要求的时间段打印水费清单后提交用户。


(十)水表复接
复接是指用户需要将前期申请报停(暂停)拆表的水表进行恢复供水计量的行为。
1、提供资料:
(1)户主身份证明
(2)房屋产权证明
(3)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
2、办理环节
携带上述所需材料,至就近水务营业厅填写《用户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材料经核实无误,确认没有欠费,且办理报停(暂停)时间未超过6个月的受理用户复接申请。7个工作日内与用户联系确定水表复接时间,水表复接时用户必须到场,并对水表底度进行签字确认。


第二部分  预受理业务

一、个人用户(生活用水)申请
个人用户(生活用水)申请指市区己建非多层住宅、车库等,原总表制生活用水,现单独申请安装贸易结算水表的行为。原总表无欠费方可申请。

(一)提供资料:
1、用水申请表一份并签名(用水人数必填);
2、居民身份证明
3、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等(农村无房产证明的由当地村委会出具证明);
4、住宅小区车库装水还须提供:
a、产权证明(房产证未注明的);
b、安装时负责纠纷协调的承诺书(需用户签字)
(二)、办理环节
1、要确保材料齐全的情况下,拨打96390电话申请人个用户生活用水安装业务,等待水务公司预约现场查勘的电话,查勘确定符合安装条件的等待水务公司工程预算通知,用户同意付款后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前往我司营业厅填写《用水申请表》并缴纳工程款,签订供用水合同,自缴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安装。


二、一户一表业务
一户一表指市区己建多层住宅,原总表制用水,现单独申请安装贸易结算水表的行为。原总表无欠费方可申请。
(一)、提供资料:
1、 户主身份证明
2、 房屋产权证明
3、 原总表水费发票或通知单
(二)、办理环节
用户直接拨打96390电话申请登记变更用水性质需求,我司工作人员7个工作日内完成预约现场查勘,通知符合安装条件的用户携带所需资料前往水务营业厅缴纳安装费用、签订供用水合同。自缴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安装。


(三)用水性质变更
用水性质变更是指客户的用水性质发生变化(如居民变成商业用水等)需要办理变更用水性质手续的行为。
1、 提供资料:
(1) 房屋产权证明
(2) 营业执照(居民变更为商业的需提供)
(3)户主身份证明
2、办理环节
用户直接拨打96390电话申请登记变更用水性质需求,我司工作人员预约现场确认,确认后水务集团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内部审核审批手续,并通知符合变更条件的用户携带所需资料前往水务营业厅填写《用户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并重新签订供用水合同。办理后,于次月生效

备注:
1、身份证明包括(办理时出示其中一项即可):
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簿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
2、房屋产权证明包括(办理时出示其中一项即可):
1)《房屋所有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契证》);
2)《全额购房发票》
3)含有明确房屋产权判词且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法律文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执行书等);
4)若属农村用房等无房产证或土地证的,须由所在镇(街道、乡及以上政府)或房管、城建、国土管理部门根据所辖权限开具产权合法证明或分房协议。
3、上述证明均需提供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