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区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须知
发布时间:2017-7-14 11:24:06 浏览次数:

 

一、业务受理范围、提供资料
第一部分 普通业务
  (一) 开户业务 业务须知
    开户指新建小区以房产公司户名批量立户的居民用户,申请实名制用水开通,并建立供用水关系的业务。
    办理所需提供资料:
个人用户:
    1、户主身份证明
    2、开发商、物业公司、产权单位提供的开水联系单或房屋产权证明
    3、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
注:如需水费代扣,可凭用水户号及与用水人同名的帐户到相关银行办理一户通银行扣缴费业务。
  用户到营业窗口领导取《用户开户登记表》并按要求进行填写及签字,营业厅工作人员核对资料无误后办理。用户也可登录水务集团网站(网址: )从网上下载表单,按要求填写完成签字后与所需资料一并带到营业窗口办理。

  (二)过户业务 业务须知
    过户是指用户因买卖、兼并等原因,需要将水表使用权转让给其他用户的行为。
    1、个人用户
    提供资料:
     (1)新、老户主的身份证明(如老户主的身份证复印件确实无法提供的,需由新户主作书面情况说明)
     (2)房屋产权证明
     (3)原户主有银行水费代扣的,需先到银行办理水费委托撤销手续,并在办理水表过户手续时提供银行水费委托撤销证明
     (4)提供用水户号并交清水费
     (5)如委托中介办理(包括签订供用水合同),需提供委托书(内容须含有新、老户主签名和双方联系电话,以及中介公司盖章,经办人提供身份证和电话)
  注:
     (1)如需水费代扣,可凭用水户号及与用水人同名的帐户到相关银行办理一户通银行扣缴费业务。
     (2)过户后用水性质发生改变的将按新的用水性质执行收费,并需另填《变更登记表》变更用水性质。
   用户到营业窗口领导取《用户过户登记表》并按要求进行填写及签字,营业厅工作人员核对资料无误,确认没有欠费后办理。用户也可登录水务集团网站(网址: )从网上下载表单,按要求填写完成签字后与所需资料一并带到营业窗口办理。

  (三)水表报停业务
   报停是指用户因停产、破产、自身特殊原因,需要暂时停止供水的行为。办量报停业务,水费缴清情况下方可办理,且报停业务时限必须在一个月以上。(水表复接所需资料与报停相同)。
报停用户要求重新通水时需缴纳通水人工费用。报停用水超过报停截止期6个月后我公司将自动销户,今后用户重新用水需办理新装水表业务。
个人用户提供资料:
     (1)户主身份证明
     (2)房屋产权证明
     (3)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
   用户到营业窗口领导取《用户信息变更登记表》并按要求进行填写及签字,营业厅工作人员核对资料无误,确认没有欠费后办理。用户也可登录水务集团网站(网址: )从网上下载表单,按要求填写完成签字后与所需资料一并带到营业窗口办理。

  (四)销户业务
   销户是指用户因拆迁、破产等原因,需要拆除计量水表,永久停止供水的行为。办理销户的,水费缴清情况下方可办理。销户的用户重新用水需办理新装水表业务。
人个用户提供资料:
     (1)户主身份证明
     (2)书面申请
     (3)房屋产权证明
     (4)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
   用户到营业窗口领导取《用户信息变更登记表》并按要求进行填写及签字,营业厅工作人员核对资料无误,确认没有欠费后办理。用户也可登录水务集团网站(网址: )从网上下载表单,按要求填写完成签字后与所需资料一并带到营业窗口办理。

  (五)用水人口核定
   用水人口核定是指居民用水户用水地址对应的户籍人口在3人以上的用户办理增加基本阶梯水量的行为。每3年为一个周期,第4年1月需重新办理相关复核手续。未进行用水人口申报核定或到期未复核 的,每户家庭默认为3人

提供资料:
     (1)与用水地址一致的户口本
     (2)同处居住但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直系亲属须另提供社区(村委会)的证明,注明人数、姓名、与户主关系。
     (3)军属家庭用户,同住军人户籍未列入户口本,凭《军官证》、《结婚证》
     (4)新生儿未及时报入户口的,凭《出生证》办理
  用户到营业窗口领导取《户用水人口核定申请表》并按要求进行填写及签字,营业厅工作人员核对资料无误,确认没有欠费后办理。用户也可登录水务集团网站(网址: )从网上下载表单,按要求填写完成签字后与所需资料一并带到营业窗口办理。

  (六)水表复核
  水表复核是提指用户对使用的贸易结算表计量准确性有异议,需由第三方(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单位)对水表准确性作检定,解决计量纠纷的行为。水表检定在允许误差范围内(即计量误差±≤3%),水表验表检测费用由用户承担。水表检定不在允许误差范围内(即计量误差±≥3%),水表检测费用由水务集团承担,并退还或追补水量。水费退还或追补计算方法:水量=前三个月×(1-1/1+×%)。
个人用户:提供资料
   (1)户主身份证明
   (2)房屋产权证明
   (3)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
  用户到营业窗口领导取《水表检测申请书》并按要求进行填写及签字,营业厅工作人员核对资料无误后办理。用户也可登录水务集团网站(网址: )从网上下载表单,按要求填写完成签字后与所需资料一并带到营业窗口办理。

  (七)用户基本信息变更
  用户基本信息变更是指用户房屋产权不发生变更,仅变更户名、用水性质、联系方式、联系人、通讯地址等
1、个人用户提供资料:
   (1)户主身份证明(更名需双方身份证明)
   (2)房屋产权证明
   (3)提供用水户号并交清水费
   (4)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
  用户到营业窗口领导取《用户信息变更登记表》并按要求进行填写及签字,营业厅工作人员核对资料无误,确认没有欠费后办理。用户也可登录水务集团网站(网址: )从网上下载表单,按要求填写完成签字后与所需资料一并带到营业窗口办理。


(八)合表价格申请业务
  “合表”价格是指“城郊农村撤村建居或农村自建房”用于出租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办理“合表”水价的行为。
提供资料:
    1、 与用水地址一致的户口本
    2、 户主身份证明
    3、 公安部门核发的房屋出租证明
    4、 水费通知单
    5、 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
  用户到营业窗口领导取《用户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
并按要求进行填写及签字,营业厅工作人员核对资料无误,确认没有欠费后办理。用户也可登录水务集团网站(网址: )从网上下载表单,按要求填写完成签字后与所需资料一并带到营业窗口办理。

  (九)优惠水价申请业务
  “优惠水价”申请是根据价格主管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对列入
  湖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实行每立方米降低0.2元的优惠差别水价。实施对象为湖州市经信委会同统计局确认公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实施时间为2017年7月1日(用水时间)起。
办理时无水费欠费情况;优惠企业需与湖州水务集团签订供用水合同(未签订可以补签);申请企业需有与水务集团独立结算的贸易水表,如与其他企业合用水表的,需先行进行单独装表计量整改后,再予办理。
提供资料:
    1)、近期水费发票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
    4)供用水合同复印件(若无可以办理补签手续)
  用户到营业窗口领导取《优惠水价申请表》并按要求进行填写及签字,营业厅工作人员核对资料无误后办理。用户也可登录水务集团网站(网址: )从网上下载表单,按要求填写完成签字后与所需资料一并带到营业窗口办理。

第二部分 报装业务


  一、个人用户(生活用水)
   1、用水申请表一份并签名(用水人数必填);
   2、居民身份证明
   3、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等(农村无房产证明的由当地村委会出具证明);
   4、住宅小区车库装水还须提供:
    a、产权证明(房产证未注明的);
    b、安装时负责纠纷协调的承诺书(需用户签字)

  用户到营业窗口领导取《用水申请表》并按要求进行填写及签字,营业厅工作人员核对资料无误,确认没有欠费后办理。用户也可登录水务集团网站(网址: )从网上下载表单,按要求填写完成签字后与所需资料一并带到营业窗口办理。

  二、个体经营户(店面用水)
   1、用水申请表一份并签名(用水量或用水人数必填);
   2、居民身份证明;
   3、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等(农村无房产证明的由当地村委会出具证明);
   4、若为租用店面的用水还须提供:
    a、租赁合同;
    b、承租人身份证明;
    c、产权方为承租方提供水费担保书一份(用水申请表为承租人签名)。
    d、如需安装消防表,还应提供建筑总平面图及给水平面图(纸质图纸各一套及CAD电子版各一套)、消防审核意见书或消防备案表。
  用户到营业窗口领导取《用水申请表》并按要求进行填写及签字,营业厅工作人员核对资料无误,确认没有欠费后办理。用户也可登录水务集团网站(网址: )从网上下载表单,按要求填写完成签字后与所需资料一并带到营业窗口办理。

三、移表、增容
  1、用水申请表一份,签字或盖章(需提供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房屋产权证明
  3、书面申请一份。需明确如下内容:
   a、移表(原水表的户号和安装位置)
   b、增容(水表增容依据、原水表户号和安装位置)
  用户到营业窗口领导取《用水申请表》并按要求进行填写及签字,营业厅工作人员核对资料无误,确认没有欠费后办理。用户也可登录水务集团网站(网址: )从网上下载表单,按要求填写完成签字后与所需资料一并带到营业窗口办理。

四、一户一表业务
  一户一表指市区己建多层住宅,原总表制用水,现单独申请安装贸易结算水表的行为。原总表无欠费方可申请。
  提供资料:
   1、 户主身份证明
   2、 房屋产权证明
   3、 原总表水费发票或通知单
  用户到营业窗口领导取《一户一表安装申请表》并按要求进行填
  写及签字,营业厅工作人员核对资料无误,确认没有欠费后办理。用户也可登录水务集团网站(网址: )从网上下载表单,按要求填写完成签字后与所需资料一并带到营业窗口办理。
该业务也可直接拨打96390电话预申请,资料可在缴费时一并提供。

备注:
   1、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簿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
   2、房屋产权证明包括:
    1)《房屋所有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
    2)《购房合同》
    3)含有明确房屋产权判词且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法律文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执行书等);
    4)若属农村用房等无房产证或土地证的,须由所在镇(街道、乡及以上政府或房管、城建、国土管理部门根据所辖权限开具产权合法证明)
   3、上述证明均需提供原件。